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合作申报办法
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市引导基金)是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策性基金。为了做好徐州市新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合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12] 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创业(产业)投资基金申请市引导基金合作事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的原则,资金专门投向我市境内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物联网、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申请市引导基金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产业)投资基金需满足《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12] 6号)等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合作的创业机构除满足《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12] 6号)等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当资金规模,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2、有在本市或本省区域内投资成功案例。
3、
4、
(二)申报材料由本地出资方或牵头部门通过初审后,报送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一份和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委员会六份(市发改委)
(三)申报材料由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引导基金合作和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金发起创投机构申请文件(带公章);
(二)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主要核心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履历资料;(四)申报创业投资基金合作方案提纲(供参考)
1、发起设立基金概况
包括:基金名称、发起人、注册地、基金规模、投资领域、投资地域、基金宗旨和目标、管理人、组织形式、主要股东及出资额度、出资期限、经营期限等情况。
2、发起人介绍包括:公司成立时间、股东结构、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公司投资情况或受托管理资金情况、公司的财务情况等。
3、基金运营方案包括:基金管理模式;投资决策程序;投资策略;投资计划;目标投资对象;已储备的投资项目;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4、拟设立基金的管理团队管理公司的股东结构;内部激励机制介绍;管理团队投资经验、增值服务能力介绍;外部合作资源;过往投资业绩等。
5、基金相关设立文件包括:基金设立发起人协议(草案)、基金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等。
6、基金募集计划及募集进度安排包括:发起人出资情况、主要投资人介绍、投资人承诺出资文件、基金拟设立时间等。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创业投资机构准备有关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合作的主要投资方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创投基金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封面应标明下列内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创业投资机构应按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列出目录。
(四)一律用A4纸张准备全部材料。
五、联系方式
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市财政局 室 邮 编:221018
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评审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市发改委639室 邮 编:221018
附件:
徐州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申请表
申请合作设立引导基金或创业投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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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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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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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出资
(分别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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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级引导基金合作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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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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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或创投企业管理团队成员 |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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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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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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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储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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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合作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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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储备情况主要是引导基金拟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或社会创投资金拟投资的企业(创投管理团队申请时)